博大司法鉴定所机构简介
邵阳市博大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2年,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专业机构,设在邵阳市脑科医院门诊医技楼一楼。法人代表王瑞见,机构负责人李海军。已通过司法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从事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鉴定实践工作,面向社会开展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
该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8人,(其中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医师3人,主治医师1人),内勤1人。
司法鉴定事关百姓利益和社会稳定,本所以科学的态度,客观、严谨、公正、实事求是的作风,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维护司法公正。
鉴定项目及收费标准
1 | 精神状态鉴定 | 例 | 800 | 判定被鉴定人在特定时间或时期的精神状态,包括智能障碍、精神疾病诊断及严重程度判定 |
2 |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 例 | 1500 | 评定行为人在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时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
3 | 受审能力评定 | 例 | 1200 | 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否具有: 理解自己面临的诉讼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的能力; 认识诉讼程序及自身权利的能力; 与辩护人配合进行合理辩护的能力 |
4 | 服刑能力评定 | 例 | 1500 | 评定服刑人员目前是否具有:对自己所承受刑罚的性质、意义和目的的认识能力,对自己的身份和出路的认识能力,对自己当前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适应能力 |
5 | 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 | 例 | 1500 | 评定受害人在遭受性侵害时对性侵害的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 |
6 | 受行政处罚责任能力评定 | 例 | 1500 | 评定行为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违法行为时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
7 | 诉讼能力评定 | 例 | 1200 | 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或行政诉讼活动中,是否理解自己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权力和诉讼过程的意义,是否具有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独立行使诉讼权力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 |
8 | 民事行为能力评定 | 例 | 1500 | 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是否能够辨认自己的民事权力和义务,是否能够作出真实的意思表达,是否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9 | 作证能力评定 | 例 | 1200 | 评定行为人是否具有提供与案件有关系的证言的能力 |
10 | 劳动能力评定(精神科) | 例 | 1500 | 评定被鉴定人因精神疾病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
11 | 精神损伤程度评定 | 例 | 2000 | 评定被鉴定人的精神损伤程度(伤情评定) |
12 | 精神伤残程度评定 | 例 | 2000 | 评定被鉴定人因精神损伤导致的残疾程度 |
13 | 精神障碍因果关系鉴定 | 例 | 2000 | 评定损伤与精神障碍间的因果关系,或损伤与精神障碍在人身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 |
14 | 护理依赖程度评定(精神科) | 例 | 800 | 评定被鉴定人因精神障碍导致其日常生活是否存在护理依赖及其程度 |
15 | 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精神科) | 例 | 800 | 评定被鉴定人因精神损伤、精神疾病产生的误工、营养、护理的时间,即“三期”评定。评定“三期”中的任何一项、二项或三项,均按照同一标准收取一笔费用 |
16 | 后续治疗项目和时限评定(精神科) | 例 | 800 | 评定被鉴定人精神损伤、精神疾病治疗终结后,继续治疗,康复所需的后续治疗项目及时限 |
17 | 精神病人危险性评估 | 例 | 1000 | 评价精神病人可能危害社会的程度。适用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包括对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的诊断评估、提出是否借出强制医疗的建议等 |
18 | 多导心理生理检测 | 例 | 2000 | 对被检测人实施多导心理生理(测谎)检测 |
19 |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 例 | 1000 | 评价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否符合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标准。适用于《精神卫生法》第32条规定的程序 |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西湖南路348号邵阳市脑科医院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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