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邵阳市脑科医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脑科医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邵阳市脑科医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邵阳市脑科医院(邵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政府主办、属于市直卫生系统的一所非营利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原名邵阳市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9年,医院环境优美,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康复和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二甲专科医院。

(二)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本市区域内城乡居民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及老年慢性疾病康复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脑科医院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精神科门诊、心理门诊、头痛失眠、癫痫病专科门诊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医院拥有三栋住院大楼,精神科开设有普通封闭式男女病区、高档封闭式男女病区、开放式病区、早期干预科病区、中医院结合治疗的临床心理科病区;老年康复中心开设有老年精神(心理)科病区、老年康复科病区以及自愿戒毒病区、工娱疗治疗室共16个临床科室病区。挂牌邵阳市心理咨询中心、邵阳市博大(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癫痫病防治中心、儿童心理卫生研究室、疑难精神疾病专家会诊中心、邵阳市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脑科医院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脑科医院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599.8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280.93万元,增长22.1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债务预算收入2,332.59万元;增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85.5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2,59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70万元,占6.56%;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占0.04%;事业收入11,697.66万元,占92.8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70.45万元,占0.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1,54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6.80万元,占97.02%;项目支出344.10万元,占2.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26.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5.53万元,增长(下降)142.3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485.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6.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6%。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5.53万元,增长142.31%。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用于突发公卫应急处理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10万元;弥补2019年退休人员补贴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06万元;弥补公立医院改革资金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6.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826.70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82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95%。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年初预算为3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精神病医院(零差率补贴)31.63万元,追加预算精神病医院(2019年退休人员补贴)70.06万元,压减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9.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数189.91万元,年初无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数50.9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数111.1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数36.0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支出

决算数23.7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1.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9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0.0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支出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支出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其中0车0辆、0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支出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54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到财政拨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和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此部分款项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销售成本。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5万元,用于参加精神学科会议,人数15人,内容为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委员会议及护理学会会议;开支培训费8.34万元,用于开展精神学科培训及医院管理培训,人数14人,内容为全国精神科医师培训及中国医院院长职业化高级研修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0次,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医用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邵阳市脑科医院、邵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政府举办的隶属于市卫生系统的一所非营利性医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59年,坐落在绿树成荫、风景秀丽的市西湖南路桃花洞旁。

医院占地60亩,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平均开放床位640张,在职职工438余人,专业技术人员342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0余人,中级职称100余人。设有精神卫生中心、老年康复治疗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癫痫病防治中心、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精神科门诊、心理门诊、失眠头痛等专科门诊。2个老年科精神科临床科室,6个精神科临床科室,1个心理睡眠科、早期干预科临床科室,4个老年康复科临床科室,共十三个临床病区及八个功能检查科室。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拥有数字动态脑电图、脑地形图机、经颅多普勒仪、B超机、心理疾病专家诊断系统(心理CT)、失眠治疗仪、脑波治疗仪、脑循环治疗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MECT)、精神压力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仪器。现已成为邵阳市精神(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教学和科研中心,专业诊治:各类精神疾病、老年期疾病、抑郁症、神经症、癫痫、脑外伤后遗症、躯体疾病伴发的各种精神障碍、儿童智力(行为)障碍、头痛、失眠、心理问题、酒瘾、毒瘾、网瘾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度全院支出总计11,54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00万元,为在职人员经费。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医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专用材料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总计4,856.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88.20万元,津补贴18.22万元,奖金1,288.47万元,绩效工资67.68万元,社保缴费1,125.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7.8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总计6,395.03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3,537.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7.8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20万元。

4、资本性支出94.55万元。

2020年我院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院收到财政项目补助资金344.10万元,项目经费分为精神疾病防治项目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精神疾病和慢性病非传染疾病预防项目资金、应急救助项目资金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资金等。

1、突发公卫应急处理项目资金111.1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及发放援鄂医疗防疫人员补助。

2、重大卫生公共专项资金50.90万元,主要用于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和基层精防人员培训。

3、疾病应急救助资金23.70万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应急救助对象进项治疗。如医院救护车及保卫科工作人员在本市区及外地接收精神障碍患者回院接受治疗相关费用及健康教育费用。

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资金36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医院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及相关人才的培训。

5、公立医院精神病医院项目经费122.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精神疾病领域工作人员风险补偿。

我院在使用项目资金过程中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没有用于人员经费或者用于其他活动;没有擅自调整预算,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者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使资金使用安排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项目目标。

三、资产管理情况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体系,针对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报废制度。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与相关部门配合协助行政科做好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清查与盘点,防止物资浪费和积压。加强物资验收和入库计量工作,确保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与单据相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固定资产的转移、调拨管理。科室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得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转移调拨时,须做好转移登记,并将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以便进行调转登记处理。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2020年度我院业务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下积极参加公立医院改革,根据改革要求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学科建设及技术攻关,做好优质服务工作,很好地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全年防范恶性医疗纠纷,杜绝重大医疗事故,确保社会对医院工作的满意度在85%以上,医院管理持续改进,职工收入水平合理提高。我院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基础,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以及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要求,制定了2020年医院财务预算,坚持“先预算、后安排,先批准、后实施”的管理原则,将所有开支与年度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并在年末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与总结。

(二)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2020年度我院实现部门总收入12,599.81万元,相比上年度9,454.12万元增长33.27%。其中事业收入11,697.6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826.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其他收入70.45万元。2020年总支出11,540.90万元。

2、2020年我院完成总诊疗56,306人次,出院4,025人次,实际占用总床日294,962床日,病床使用率125.92%,病床周转次数6.29。

3、本年度在职职工438人,编制人数460人,控制率为95.22%。

4、严控药占比,2020年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为30.21%。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我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考评组认为2020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我院整体支出对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了部门的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六、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我院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1、项目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项目准备不够充分。

2、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

3、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完善的规定和办法。

4、预算编制有待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

5、增收节支的空间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引起重视,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

2、严格落实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3、建立和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4、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5、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各项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院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邵阳市脑科医院 2020年决算公开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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